咱們對“領有”的立場向來是愛恨交錯的,向去領有,但謝絕他人領有。生涯在別處,你我的人生總在退而求其次,愛情,婚姻,生子,全在既定的軌道上小跑,只能望明星不絕“領有”,然后試圖從這些“領有”中揪出不尋常來。
陳慧琳向來與緋聞盡緣,卻在生子時“暗溝里翻舟”。從有身伊始的“潮媽”行為便鳴人憂慮,這類憂慮終極在產后入院時修長照舊、時尚不變的抽象里迸發成一片質疑,并在幾地利間里愈演愈烈,“實情”竟是“假有身,兒子實在是侄子,弟弟陳思翰的風騷債由姐姐姐夫一力承當”,而其依據僅僅是陳慧琳生得早,吃得少,身體仍然好。
娛圈的“罪名”有的源于自發炒作,有的源于欲加之罪。“假有身”的屎盆子實在也能夠扣在梁洛施、小S、黎姿頭上,但扣在陳慧琳頭上人人更存眷,由於沒人愿意望到他人領有太多。梁洛施一舉得男,但她連八抬大轎都沒坐過;小S事情家庭兩不誤,但她連生兩胎都是丫頭;黎姿闊太生涯很從容,但她家道中落。陳慧琳家景富饒,投身娛圈無須望人神色討生涯,門當戶對的婚姻也并未讓她就此在五花八門的娛圈匿跡遁形,平生就生了個兒子。大概連梁洛施、小S、黎姿都暗自煩悶:憑什么?
憑什么,是咱們經常對“領有”提出的質疑,可生涯歷來沒給出咱們想要的謎底,咱們唯有自問自答,讓陳慧琳生完孩子即“出成績”。咱們只是沒想過:第一,“假有身”是部“大片”,耗資偉大,考驗演技,生涯已經經夠累了,何須自找貧苦?第二,即便確有此事,陳慧琳配偶拿孩子當親生的就行,孩子吃好喝好才是重點,誰是他的親爹娘是他的人生疑難,不是咱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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